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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关于北京古琴研究会的林林总总,汇集帖!
回帖:北京古琴研究会历史上的归属不同,不能作为质疑北京古琴研究会合法性的依据,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,还特意举了查阜西先生早年供职的中国民航为例。

北京古琴研究会活动少,这是事实,但不能作为质疑其合法性的理由。这一点我前天的帖子也说得很清楚了。北京古琴研究会,不是演出团体,不是CCTV的百家讲坛,也不是商业古琴组织,以演出场次和媒体曝光率来衡量其价值,这是不公平的。北京古琴研究会作为一个以古琴学术研究为重要使命的社团,在过去十多年里是有研究成果的,这一点有目共睹,无可辩驳。我也认为如今的北京古琴研究会工作还有很大改善和提升的空间,但不能因此质疑这个社团的合法性。
下一楼›

我再举个例证:

如果现在的北京古琴研究会,不是1954年成立的北京古琴研究 ..
‹上一楼:水云说的这个,看来真需要科普一下,不然越听越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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